关于我校职工2018年申报98-13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

关于我校职工2018年申报98-13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报批工作的通知》(鲁财综[2018]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24号)和《关于建立驻济省直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199号),现进行我校第三批1998-2013年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前两批申报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未申报或漏报的于2013年12月31日前入职的正式在编人员(含1998年1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2、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过任何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出售的腾退公有住房。

3、本人及配偶均未购买本单位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自建住房、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以及特殊优惠团购商品房。

4、本人及配偶已购买汉峪省直小区住房的职工,继续认购还是领取一次性住房补偿,由本人决定。

5、购买住房行为不以是否拥有房产证、是否入住为依据。

6、已经发放1998-2013年一次性住房补偿的人员不再申报。

二、补偿标准:

根据职工199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任职情况、任职年限及不同年度应享受的职级补偿标准,累计计算确定。职务调整年度,按折算到月的不同职级补偿标准,以月为单位累计计算确定(调整当月执行较高职级补偿标准)。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需要填写《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申请表》(见附件1《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证明》(见附件2)。

1、附件1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一式两份,工作简历(包括工作简历)以上各栏打印填写,个人声明栏需本人亲笔签名。其余各栏无需填写,无需盖章。

2)工作简历栏要求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截止到2013年12月,所在单位、部门、职称(职务)都要填写。时间精确到月份,以职称(职务)工资变化为节点,分段填写。时间段必须连续,不能重复、交叉。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的时期作为一个时间段填写。每个时间段最后括号注明职级(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及以下;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及以下;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及以下;无工资)。请参考样表填写(见附件1)。

2、附件2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一式两份,工作简历(包括工作简历)以上各栏打印填写,个人声明栏需本人亲笔签名。

2)所在单位意见处按要求加盖人事、后勤、纪检公章。

3、职工及配偶在济南市以外有工作经历的,应到原工作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房产情况证明;在济南市以外多个地区有工作经历的,应到各个工作地开具房产情况证明;军转干部到原部队房改部门开具未参加房改证明,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退伍士兵应出具退伍证明;配偶没有正式工作的,应到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失业证明。

4、交资料时,请携带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20186 12614日上午8:3012:00,请申请人本人将申报材料交后勤楼201房间,联系电话:89628831

五、申报说明:

1、请所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来交申报材料,这次由于各种原因没有 来得及申报的人员明年6月份可以再次进行申报,已经发放了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住房补偿和不在申报条件范围内的人员请不要再打电话询问,请大家理解并配合。

2、98年之前退休的人员不能申报;98年之后退休、离职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补偿计算到退休、离职的月份。

3、具有我校长清周转房的人员不能申报。

4、享受了我校零号楼拆迁补偿的不能申报。

5、学校分配的平房住户职工不能申报。

6、借用、占用学校一、二宿舍住房的不能申报。

7、参加工作时间与来校时间不一致的,须原单位开具无房证明。补偿时间从来校时间算起。

8、外地调入济南的,须原单位所在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补偿时间从来校时间算起。

9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申报工作与个人征信系统挂钩,请务必如实申报,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补贴资金,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0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申报工作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职工。

后勤管理处

2018年6月8日

附件一

无房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张三

身份证号

123456789012345678

现工作单位

山东中医药大学

**学院

参加工作时间

1999年7月

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副教授

1999年7月-2001年6月,**单位**部门任**职称(初级)

2001年7月-2005年11月,山东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任助教(初级)

2005年12月-2006年3月,山东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任讲师(中级)

2006年4月-2007年3月,出国(无工资)

2007年4月-2008年10月,山东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任讲师(中级)

2008年11月-2013年12月,山东中医药大学药学院任副教授(副高)

申请补偿资金

(人民币大写)

申请补偿

明细

个人声明

本人未购买任何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未购买本单位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委托建房以及团购商品房。

以上所述情况全部属实。如有错误虚假情况,本人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人事、后勤、纪检)审核意见

经我单位审核,该职工上述住房等情况属实,如有错误虚假情况,我单位承担相关责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年 月 日

省联合

办公室

审核意见


附件二

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证明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专业技术职务)

(填写格式:*年*月至*年*月,在何单位任何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配偶无正式工作的,需提供1997年1月期间主要居住地点。)

住房情况个人声明

本人未购买任何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未购买本单位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委托建房以及团购商品房。

以上所述情况全部属实。如有错误虚假情况,本人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

签 字:

年 月 日

单位(人事、后勤、纪检)审核意见

经我单位审核,该职工上述住房等情况属实,如有错误虚假情况,我单位承担相关责任,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年 月 日